學術文章  /  science

發表時間:30 - 09, 2019消息歸類:學術文章

認識大灣區「港澳居民居住證」,慎墮置業陷阱 - 黃威業、丁煌


認識大灣區「港澳居民居住證」,慎墮置業陷阱

黃威業 資深大灣區物業投資專家工商管理碩士

丁煌 執業大律師



法律為您投資大灣區保駕護航

2019年2月出台的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》,明確指明「粵港澳大灣區」的戰略定位。不容置否,大灣區將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發揮「支撐」與「引領」的作用。政策一經出台,不少港澳中小企,甚至是普通市民們皆躍躍欲試,積極進取地投身大灣區的投資熱潮中。

《外商投資法》同為灣區發展的後盾和引擎

2019年3月,中國政府召開的一年一度全國兩會,備受世界關注的《外商投資法》在3月15日的全國人大會議上表決通過並將於2020年起正式實施。

記者會上,國務院李克強總理重申「對外開放」是中國的基本國策。《外商投資法》將成為外來資金投資中國的基本法,為中國的對外開放提供法律保障,用法律手段更好保護外商投資的同時規範政府行為。其後,內地政府有關部門便將陸續推出一系列法規與文件。《外商投資法》從實處入手,改善市場準入,平等對待國內外企業,特別是保護外國投資者合法權益,例如發展公開、透明、有效的投訴機制等。其中,李克強總理亦提及要加強保護知識產權。通過修改《知識產權法》,對侵權行為引入懲罰性的賠償機制,一經發現立刻處理,讓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無處可遁。

當然,李克強總理亦特別明確表明,香港與澳門作為中國特別行政區,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。內地政府將繼續高度重視港澳台投資,而港澳台投資亦可參照、或者比照適用剛剛通過的《外商投資法》」,而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將繼續沿用。除了進一步發揮港澳作為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的作用,亦會為台灣同胞到大陸投資興業創造優惠的條件。本人認為《外商投資法》不但能成為灣區發展堅實的後盾,亦將成為推動灣區發展強大的引擎,營造更有利的經商環境,吸引更多外國投資進入大灣區。

這一厢,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總裁畢堅文稱,接觸過不少的香港中小企,認為他們已經為打入內地市場做好前期工作。香港政府已於2012年推出了專項基金,意在協助中小企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。為進一步協助港企打入內地市場,內地計劃的改良版將每間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。截至2019年3月,針對內地的專項基金已批出逾1700宗申請,申請獲批率43%,總資助額近7億元。

那一厢,「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」亦於2018年啟用,是澳門首個國家級眾創空間,致力為澳門青年提供多元化的創業支援服務,包括諮詢、設立公司、顧問輔導、商業配對等,並提供免費臨時辦公地點。中心亦協助青年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,積極推進與內地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的緊密合作,通過相互認可青年創業項目,推薦澳門青年進駐內地的孵化中心,藉此協助他們在內地創業。現時已有70多個項目入駐,主要業務為科技、商貿服務業、文化等。

認識「港澳居民居住證」,慎置業陷阱

        對於眾多地產發展商(甚至是中介)來說,大灣區的發展無疑是一個不可多得的賺錢好機會。每逄週六/日,海關口外一輛輛的旅遊巴,包食包送地接載客戶前往大灣區置業。

        大灣區,由圍繞「珠三角」的9個相鄰城市組成,包括︰(珠海)、(香港)、(深圳)、(廣州)、(澳門)、(佛山)、(肇慶)、(惠州)、(江門)、(東莞)、香山(中山)。由於灣區內的九個城市各自的購房政策不盡相同,而條文又相當複雜,再加上許多港澳人士根本不熟悉或是不清楚相關條文,目前大灣區置業可謂陷阱處處!以購房數量來說,廣州與深圳都有本地戶籍單身限購1套,家庭限購2套;佛山劃11個鎮街為限購區域,本地戶籍限購2套,外地戶籍限購1套,而珠海全市所有戶型住房全納入限購範圍,外籍戶口需連續繳納5年社保,才能獲得房票。此外,無論是首付成數,還是可轉讓不動產權的年限,各市間亦存有差異。

        雖然如此,由於一手物業佣金相當吸引,最高佣金可高達物業成交價的10%。因此,有地產中介因利失義,蒙蔽良心,以虛假陳述欺騙買家付訂購房。其中,最經常使用的方法是,以新推出的「港澳居民居住證」(下簡稱「居住證」)為招徠。

        「居住證」與「回鄉證」雖然都是內地公安機關依法為港澳居民製發的證件,但兩證功能定位並不相同。回鄉證一種通行證,是港澳居民中的「中國公民」因私事往來內地的一個身份憑證。而「居住證」則是為滿足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工作、學習、生活、出行便利的需要,而根據《港澳台居民證據證申領發放辦法》,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港澳居民在內地居住提供身份證明,並享有相關的權利、基本的公共服務和便利而制發的。

眾所週知,今日中國已成為其中一個最普及使用電子支付的國家。衣食住行全面採用電子支付,而極多國內應用程式(APP)並不能支援回鄉證號碼格式。例如︰不可經APP預先訂票、不能購買保險、甚至不能購買理財產品,等等。這為港澳人士在內地生活帶來極大的不方便。

「居住證」為「便民」而推出。任何在內地居住6個月以上,並符合「穩定就業」、「穩定居所」、「連續就讀」,三項條件中至少一項者皆可申請。而「居住證」持證者則可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、參加社會保險、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;義務教育、就業、衛生、文化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,以及涉及諸多方面的9項便利,涵蓋就業、教育、醫療、旅遊、金融等日常生活範疇。例如︰「居住證」持證者可申請一些國內人專屬的銀行理財產品、可上網訂機票火車票與網上購物,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、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、申請授予職業資格,以及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,等等。有消息指出,至目前為止,申領「居住證」者甚眾,數以萬計,爭嘗「頭啖湯」。

        然而,有利慾薰心的地產中介加以利用,宣稱可憑「居住證」購買那些有限購政策地區的房產。但事實卻剛剛相反,「居住證」只是一個便民措施,持有人的戶籍仍屬境外人士,並非本地戶籍。因此,就算持有「港澳居民居住證」也必須符合當地的限購政策才能成功購房。以中山為例,在購買一手物業時,買方必需證明自己祖籍為中山。換言之,就算持有「居住證」也不能購得一手物業。簡而言之,倘有地產中介告知,只需申領「居住證」便可購買大灣區物業,敬請小心!此乃不負責任的中介也!

        如是,「居住證」在購買物業能為港澳居民帶來什麼好處?擁有「居住證」的港澳人士在國內工作,還可以購買「五險一金」,包括︰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、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。當然,「五險」對購房毫無幫助。但是,「一金」是針對國內置業人士。住房公積金是員工和顧主共同每月供款,累積滾存至員工需要購房、翻建及大修房產時可動用的住房公積金。住房公積金的另有一個用途是低息貸款置業。簡而言之,居住證本身對房產投資或購買,基本無任何特別用途。只有在因受聘而擁住房公積金時對閣下置業有所幫助。

       

港府優化《逃犯條例》.灣區發展法治先行

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內,法律界不少人仕先後提出灣區發展法治先行的觀點。本人認為,在大灣區區域發展最初階段,法律界義不容辭地率先出撃。

    眾所週知,罪案的發生往往不受地域限制,而不法份子更大有可能潛逃至另一司法管轄區以逃避法律制裁。例如︰南美毒梟逃亡香港,對香港社會百害而無一利。另聞有沈陽人,合法入境並取得香港身份證,涉案45億的民間資金,逃亡至港,因香港與內地至今仍未有逃犯移交協議而喜上眉梢。因此,國際間或不同的司法管轄區間加強執法與司法合作,共同打擊罪行,是非常重要而且必需的,以維護世界和平。

    近年來,海峽兩岸四地間在經濟、貿易、文化等領域合作越來越密切,四地居民間往來頻密。大灣區發展將進一步加強粵港澳三地物流、人流、現金流以及資訊流,促成經濟大跨步地向前發展。與此同時,在犯罪領域涉及兩地的因素亦也越來越多,為更有效地打擊各種各樣的跨境罪案造成了諸多不便。

現時,本港移交逃犯的適用法律有《逃犯條例》和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》,但這兩條法例明確規定,法律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部分,包括澳門及台灣。換句話說,有人在內地、台灣、澳門等地犯了刑事罪行,只要逃來香港,便可逃避法律制裁,本港警方沒有法律依據處理。同理,如果有人在本港犯案後逃到上述地方,本港警方也不能要求對方執法機關將逃犯送回港受審。缺乏移交逃犯的協定,將不可避免地令不少罪犯利用此漏洞逃避刑責,讓香港成為「逃犯天堂」,不但影響四地執法,對廣大市民也構成安全隱患。換言之,倘若因任何原因致無法對逃犯進行公平、公正而公開的審訊,逃亡便會騎劫制度上的漏洞,為社會帶來不公義,影響社會長遠健康發展。

香港一潘姓少女懷疑於2018年情人節被其港人男友在台灣殺害並棄屍。2019年的今天,情人節又過了,受害者家人雖已飽受長達一年的煎熬,但至今仍無法為女兒討回公道,因為港台兩地並沒有司法互助與引渡協議。近日,保安局就現行「香港與其他地方在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方面」的合作機制進行檢討,考慮優化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525章)和《逃犯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503章)。過程中,本人作為法律界的一份子,義不容辭,積極參與其中,以示支持。

    由於香港商界對是次修例的反應較熾熱與踴躍發表意見,港府在提交立法會前進一步修例,剔除涉及商業罪行的9項,涵蓋的37項罪行。以剔除「不誠實的跨國網上騙案」為例,有案件電腦主機設於柬埔寨,在香港難以搜證,更無法形成證據鏈。換言之,因應目前科技水準,暫時剔除是務實的。再以「破產」為例,違法商人的財產在大陸,不回到大陸亦無法取回金錢,合理相信即便內地政府没有提出引渡請求,他們都會「乖乖哋返去」。

積極開展包括移交逃犯在內的刑事領域的司法協助,不僅是必要的,而且是相當緊迫的。香港特區政府應以「一國兩制」為前提下,進行包括中國內地、台灣和澳門在內的非協議地區與香港簽訂正式雙邊引渡協議。引渡協議,逃犯條例屬大是大非之事,然大灣區立法更需顧及細節。例如,若無跨境車牌,港澳的車輛也無法在三地間自由行駛。換言之,大灣區還需加強政策引導促成簽證便利化與投資便利化,進而使灣區經濟發展起來。


在大灣區發展過程中,政府著手立法和司法,民眾做到知法和守法。法律保障灣區以健康、穩定、快速地發展。法治大灣區,成就世界第四大灣區的目標,在望!


http://paper.wenweipo.com/2019/03/04/WA1903040002.htm?from=singlemessage&isappinstalled=0


http://paper.wenweipo.com/2018/12/28/CN1812280001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