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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13 - 02, 2015消息歸類:學術文章

家事調解的概念與展望 - 吳紫薇


家事調解的概念與展望
吳紫薇[1]

 

家事調解

家事調解是透過男女雙方自願參與,透過一連串雙方確認及協議的程序,和平地交流雙方爭議背後的隱憂、苦衷、關注、期望,以求產生共識,解決衝突的合作過程。在調解過程中,透過一位曾受調解專業、熟悉協調衝突技巧、離婚的心理和情緒特徵的調解員,以中立、持平、完全不會為雙方作任何決定的第三者角色,協助分居或離異雙方發掘大家共同目標和關注,期望能盡量依據雙方認同的客觀準則,作出分居/離婚後子女生活、探視、教養、居住及財務分配等各種安排。

 

婦聯的服務

為促進社會的和諧,婦聯作為社會服務團體,屬下有3間家庭服務中心以及1個心理諮詢保健中心,一直致力為市民提供包括個人、婚姻、長者及親子溝通等的各項輔導服務;但工作的方向與上述所講的家事調解並不相同,處理的個案均以輔導為主,求助者多為婦女,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情緒疏導、法律諮詢、緩助申請以及個案轉介等。

 

澳門法律規定的離婚方式

在澳門,離婚的方式有兩種,包括“兩願離婚”及“訴訟離婚”。若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且結婚已逾一年,則可在法院辦理“兩願離婚”,若沒有由雙方所生的未成年子女,亦可選擇在民事登記局辦理。但是,倘若雙方不能達到離婚的共識或有未成年子女,則只能向法院聲請“訴訟離婚”。

澳門離婚率趨升是一種社會現象,與近年社會急速變化、經濟結構改變、就業變化、婚姻觀念改變、社交網路擴闊等不無關係。離婚率的持續攀升,引發一連串社會問題,最顯見的就是造成越來越多單親家庭,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心理創傷,影響深遠。因此,推動以家事調解、心理輔導以及司法決定三方面互為補充的協調體系,協助離婚人士重建有活力的家庭生活,放下彼此成見和怨懟,使雙方明白到夫婦關係或許會在婚約取消後結束,但父母親職的關係卻是終生不息的,為了孩子能健康的成長,應儘量找出彼此都能接受的可行方案,透過家事調解及適當的輔導,喚醒公平、尊重、饒恕、和解、寬容等人倫美德,對減低分離的創傷及情緒泛濫所產生的家庭悲劇起了積極的作用。

 

家事調解、輔導及訴訟的比較

 

 

家事調解

輔導

訴訟

第三方

調解員

輔導員、社工等

律師

角色

促進協商

心理輔導治療

法律顧問

時間

集中處理現在及將來的安排,不探討過去

為減低現在及未來的負面情緒,會處理案主過往的經歷,

處理現在及未來的安排

目標

自願參與,交流雙方爭議背後的期望,以求產生共識,解決衝突

情緒的疏導,使重新建立及加強自身的適應能力,邁向成長

為所代表的一方爭取最大的保障及個人的得益

重視

個案的整體福利

個案主

單方利益

處理方式及優點

協助案主雙方檢視問題,明白彼此的關注

 

促進雙方開拓更多可行方案及彈性,減低敵意,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以達致「雙贏」

案主自願參與,透過與輔導員交談,以求獲情緒的抒發,期望透過自我反省促進個人成長

個案主各自與代表律師開會,直接討論案情,聽取意見及擬訂策略,對涉及大量複雜的財產糾紛或必需採取緊急救濟措施的個案(如虐兒)有所幫助

 

結語

為配合未來的發展,本會對家事調解的討論持學習的態度,希望藉由參與學術研論的機會,與兩岸四地的業界精英交流學習,共同創建符合澳門的婚姻調解和輔導模式,為發展相關領域的服務打造基礎,發展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。



[1]澳門婦女聯合總會社會事務部副部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