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民事诉讼法的演进 肖建华 廖浩
摘要:庚子八国联军之役后,统治阶层意识到以旧有方式延续其统治成为不可能,遂推动例律的修订。此外,西方国家在清国享有的领事裁判权,一方面维护了本国国民的利益,另一方面也使清国人了解到文明国家的先进诉讼法制。英美日三国与清国约定以修律换取其领事裁判权的废除,成为修律的直接动机。沈家本等修律大臣先后奏进《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》、《民事诉讼律草案》,两份草案各有不同的特色,其中《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》尤其特别,兼具英美国家的诉讼法制,而《民事诉讼律草案》则具有浓厚的日本民事诉讼法色彩。
关键词:清末修律、领事裁判权、《刑...
發表時間:13 - 02, 2015消息歸類:學術文章
台灣民事訴訟法簡介及基本原則
目次
壹、台灣民事訴訟法之基本架構
一、公、私法審判權區分
二、強制執行、非訟事件及家事事件獨立立法
三、財產案件之訴訟程序分類
四、調解及訴訟和解
貳、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
一、當事人支配原則
二、當事人支配之例外
三、審判長之闡明義務
四、適時提出主義、當事人之協力義務與失權(金字塔型訴訟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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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13 - 02, 2015消息歸類:學術文章
淺介臺灣地區民事訴訟集中審理制度 蘇美玲 律師
壹‧前言
臺灣地區民事訴訟審判實務,原採分割審理主義結合隨時提出主義之審理結構,即各個證據調查期日及言詞辯論期日均相隔一定期間,且因傳統自由順序主義,允許當事人隨時提出新的事證資料,致使當事人於期日前常未進行充分準備,開庭期日成為當事人交換書狀之場合,訴訟進行延宕,案件審理散漫、無效率;亦造成法院於判決時,常基於訴訟案卷中當事人之書狀,及分割於各期日內調查之證據與辯論筆錄等書面資料而為,非基於一連串之調查證據與言詞辯論所得心證,以致於直接審理主義與言詞審理主義之理想難以實現,各界抨擊及檢討...
發表時間:13 - 02, 2015消息歸類:學術文章
淺談澳門司法制度回歸前後的狀況
潘愛儀[1]
首先,感謝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和邱理事長對我的信任,給我這個機會,讓我可以在這裡簡單介紹澳門司法制度在回歸前後的狀況。但亦很遺憾不能親自出席是次研討會,希望很快再有機會和大家交流。本篇文章如有什麼不正確的,歡迎各位提出意見。
由於本人於1994年至2002年在法院擔任翻譯工作,本人有幸見證了這個重要歷史時刻的交接。還記得第一個開始審案的中國人法官是已去世的尊敬的朱健法官。
I. 回歸前的情況
直到1976年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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